计算机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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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 | ==各教学环节学时学分== | ||
将本科修读阶段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个性化培养'''三个阶段。 | 将本科修读阶段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个性化培养'''三个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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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地图 == | == 课程地图 == | ||
[[文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课程结构拓扑图.png|居中|缩略图|800x800像素]] | |||
[[文件: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本科课程结构拓扑图.png|缩略图|835x835像素]] | |||
[[文件:软件工程专业本科课程结构拓扑图.png|缩略图|836x836像素]] | |||
==其他说明== | |||
# '''<big>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另行制定。</big>''' | |||
# '''<big>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设置微专业和辅修专业、辅修学位。</big>'''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拓展培养 === | |||
# 微专业:大于 10 学分。修读程序设计基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库原理等课程。 | |||
# 辅修专业:大于 20 学分。修读程序设计基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库原理、操作系统、计算网络等课程,专业选修模块课程 5 学分。 | |||
# 辅修学位:大于 40 学分。修修读程序设计基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库原理、操作系统、计算网络、计算智能等课程,专业选修模块及个性化培养课程 5 学分,集中实践环节 13 学分(其中毕业设计(论文)必修)。 |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拓展培养 === | |||
# 微专业:大于 10 学分。修读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科学导论与行业技术规范、数据科学系统工程(下)等课程。 | |||
# 辅修专业:大于 20 学分。修读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科学导论与行业技术规范、数据科学系统工程(下)、计算智能、大数据技术及应用等课程,专业选修模块课程 5 学分。 | |||
# 辅修学位:大于 40 学分。修读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科学导论与行业技术规范、数据科学系统工程(下)、计算智能、大数据技术及应用、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与可视化分析等课程,专业选修模块及个性化培养课程 5 学分,集中实践环节 14 学分(其中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必修)。 | |||
'''<big>3.允许国际学分、在线课程学分、创新创业奖励学分、联盟高校学分、第二课堂社团等学分转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可转换为综合素养学分(最多可转换 4 个学分),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团员可根据艺术团性质免修相应综合素养课程模块的 2 个学分,学校体育运动队队员可免修“大学体育”公共必修学分。</bi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