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A”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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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X课程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X课程绩点'''


比如某门课的学分为3,考核成绩是80,那么该门课绩点为3.0,课程学分绩点为9.0。
比如某门课的学分为3,
 
考核成绩是80,
 
那么该门课绩点为3.0,
 
课程学分绩点为
 
<math display="inline"> 3\times3.0=9.0</m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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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某人修了三门课:A、B、C,分别占6、3、2学分
比如某人修了三门课:A、B、C,分别占6、3、2学分


他这三门课考核成绩分别为:82、75、64,则这三门课绩点为3.2、2.5、1.4,GPA为(3.2X6+2.5X3+1.4X2)/(6+3+2)=2.68。
他这三门课考核成绩分别为:82、75、64,
 
则这三门课绩点为3.2、2.5、1.4,
 
GPA为
 
<math>\frac{3.2\times6+2.5\times3+1.4\times2}{6+3+2}=2.68</math>

2023年4月17日 (一) 02:10的最新版本

平均学分绩点(英语:Grade Point Average,缩写:GPA)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具体算法因国家、地区及学校的不同,形成不同差异,民大的GPA算法为 5 分制。公共选修课成绩不会计入GPA,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其他类型必修选修课成绩均会计入GPA。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关系[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等级 考核成绩 绩点数
90-100 4.0-5.0
80-90 3.0-3.9
70-80 2.0-2.9
及格 60-70 1.0-1.9
不及格 <60 0

备注:一分算作0.1绩点。

比如某门课考核成绩是65分,则该门课绩点为1.5。

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X课程绩点

比如某门课的学分为3,

考核成绩是80,

那么该门课绩点为3.0,

课程学分绩点为


平均学分绩点(GPA)等于(课程学分X课程绩点)/课程总学分

比如某人修了三门课:A、B、C,分别占6、3、2学分

他这三门课考核成绩分别为:82、75、64,

则这三门课绩点为3.2、2.5、1.4,

GPA为